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CNAS的宗旨是推进我国合格评定机构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加强建设,促进合格评定机构以公正的行为、科学的手段、准确的结果有效地为社会提供服务。
拥有CNAS标识意味着该机构已经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具备了按照相关国际认可准则开展检测和校淮服务的技术能力。
CNAS申请的基础条件:
1.有确定的检测、检验项目;
2.有满足检测、检验项目的标准;
3.有满足检验、检测项目标准的环境、设备;
4.有满足相关检测、检验项目的人员;
5.除以上几点外,实验室还需参考CNAS:CL01、CNAS:CL52以及CNAS相关应用领域的应用说明等CNAS相关文件。
在CNAS认证过程中,授权签字人是指经过CNAS评审组考核认可,可以签发带CNAS认证标志的报告/证书的人员。因此,即使是实验室管理者,如果没有得到认可机构的认可,也不能签发带认可标志的报告/证书。对授权签字人的考核是现场评审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实验室推荐的授权签字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需要由评审组在评审报告中做出结论。
现场演示可以不是完整的试验过程,可以不出具检测/校准结果报告。对于某些检测/校准过程时间很长,或某些检测/校准步骤对评审意义不大的项目,以及样品过大、品种不便准备齐全时,均可考虑采用现场演示。现场评审的试验项目必须涉及申请范围内每个领域。所确定的试验项目应覆盖申请产品标准或测量参数要求的主要项目。